-人與人有性交的欲望是自然,但會以滿足慾望的能力來定義自我的價值則是文化,或可稱之為意識形態。究竟,甚麼是愛呢?
-你們認識多年,妳認得他的習慣與性格,他的思想妳也懂,他做了甚麼代表了他,你們的關係由彼此為對方做了甚麼來定義。一天,某個時刻,眼中的他頓失透明,妳突然看不清楚。原先對妳而言明晰的實體,突然如同水中的倒影,在波光粼粼中搖晃而破碎。妳強烈的想要他,並展開無止盡的揣測,揣測他的意圖。外部的具體行為不再具「自在」的意義,被設想為隱藏著的意圖前所未有地凌駕一切,你們的關係必須由他有多想你與你有多想他的差距來定義,於是,他在想甚麼比他做了甚麼更為要緊。那陷妳於不安、苦澀、憂鬱、患得患失。
想要的感覺伴隨著關於意圖的揣測,就是戀愛了吧。戀愛,必然如同前往不可企及的城堡,你永遠差上一半,一半的一半,一半的一半的一半......。
是甚麼使"那一刻"發生呢?是甚麼使清晰變為模糊?意圖凌駕行為?具體化為抽象?近在眼前的成為不可企及的欲求的城堡?
-"我的肉體像塞了重水的皮囊,如果能這樣子閉上眼睛往後倒下,弓著身體如胎兒,就可以拒絕現實世界的一切"(萬延元年的足球隊 p.347)。貞德舍被拆的前一晚,我這樣子躺在貞德舍床上,那晚我無法動彈,一心只想躺下,睡去。人們在蓬萊舍開會,設計隔日清晨的戰役,我,以各種藉口背對大家與這一整個世界,倒下。